美國心理學家麥拉賓(Albert Mehrabian)在1971年做的一個有關如何做有效溝通的實驗,在此他以人在溝通時三個要素:言語、聽覺、視覺去做數字統計,三個要素所得到的數字來呈現實驗的結果:
言語訊息(Verbal):聽覺訊息(Visual):視覺訊息(Vocal)=7%:38%:55%
(所以此法則又稱3V法則、7:38:55法則)
光看數字可能沒感覺,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假設今天有一個人說「我好開心」,但當他用很兇惡的語氣說這句話時,我們一定會抬起頭來看看,他是真的開心嗎?但當我們看到他的臉部表情是高興的樣子時,我們就會猜想,看來他應該是真的開心,只是故意用很兇惡的語氣來說這句話。
當然這上面只是個小例子,並不一定表示這判斷就是絕對正確。但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來,聽覺與言語上的反差會造成我們的疑惑,此時若有視覺訊息出現,我們會更加依賴所看到的表象。也就是說,比重越大,越能左右我們判斷的標準。
在這我就聯想到做簡報,現在大家都在講什麼叫做好的簡報?有越來越多人也推崇文字越少越好,盡量以圖片來表達,這就是想要給觀看的人一種視覺的衝擊,不過如果以高橋流簡報來說可能是種另類以文字給人視覺衝擊的簡報形式。
雖然說在比重上言語訊息是最少,但它卻是一不可或缺的元素,試想一個只有圖片訊息,沒有半點文字說明,會讓人感到不解,但若此時加上文字的敘述,會讓這圖片更有說服力、讓他人更理解;如果歌曲只有旋律,沒有歌詞,我們可能只能理解這是一個什麼形式的歌曲(ex: R&B, Hip-Hop, Love song…),但如果加上文字,就更能了解這首歌想表達的事情。
因此,將麥拉賓法則運用最好的,就是電影、電視劇了,電影有畫面有音樂有文字,因為有文字,能夠讓觀眾更理解劇情;因為有音樂,在重要時刻時,音樂可以讓整齣戲更有張力;因為有視覺,讓虛擬的故事化為真實。這就是電影會有魅力的所在之處。
所以,我認為麥拉賓法則所想說的是,文字只是文字,當我們給文字加上聽覺訊息、視覺訊息,在與他人溝通時能夠更讓人感受到我們想要給予的訊息。

聽覺訊息(Visual)???
回覆刪除視覺訊息(Vocal)???